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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分钟前 面膜化妆品检测执行标准值得信赖「在线咨询」[普林检测b8f29f2]内容:{化妆品功效}{化妆品功效}{化妆品功效}{化妆品功效}{化妆品功效}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,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,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。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、染发、烫发、脱毛、、健美、除臭、祛斑、防晒的化妆品。
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投放市场前,必须按照国家《化妆品卫生标准》对产品进行卫生质量检验,对质量合格的产品应当附有合格标记。未经检验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不得出厂。
欧盟化妆品香精过敏原要求
2003年3月《欧盟化妆品指令》第7次修订(2003/15/EC)将欧盟化妆品和非食品科学会(原SCCNFP,现SCCS)鉴别的26种公认的、可能引起接触性过敏的日用香料过敏原收录于附录III(即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),并规定在驻留类化妆品中的浓度高于质量分数0.001%、淋洗类化妆品中高于质量分数0.01%时,应在化妆品标签成分列表中标注这些物质名称。2009年11月,欧盟会在《欧盟化妆品指令》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《欧盟化妆品法规》(2009/1223/EC),保持了对这26种日用香料过敏原的规定,
如何理解“原料使用限制”
原料使用限制通常是指原料生产商基于原料的理化性质、功能或安全性,需要明确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限制、配伍禁忌、警示用语的标注要求等。若某个原料确有使用限制条件,原料生产商应当明确相关内容,以避免下游企业误用而引入安全风险。例如,甘油在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时,含量应≥95.0(w/%);在使用含滑石粉的粉状化妆品时,应使粉末远离鼻和口;将2--2-硝基丙烷-1,3-二醇与其他化妆品原料配伍时,应避免形成亚;水杨酸不得用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中(除香波外)